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交投围场德佑200MW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审批备字【2022】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德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德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交投围场德佑200MW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3建设规模:规划建设包含200MW光伏发电场、新建220kV升压站、配套15%2h(30MW/60MWh)储能设施,项目布局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附近,位于围场县东北方向约8km处。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需设计服务、设备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不含送出线路工程),储能系统以暂列金形式计入报价,列入合同总价范围。主要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光伏电站、集电线路、升压站进站道路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等。

2)技术服务:

完成发包人要求的技术梳理、技经分析、方案比选等工作;

完成发包人手续办理中的技术支撑工作;

完成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和专项检查等工作。

完成项目的网联调、并网评估、并网手续办理工作;

完成其他协助发包人需做的协调技术服务工作。

本项目相关的协调工作不含:a、完成场区、进场道路、升压站及进站道路的土地征租相关手续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等。b、完成地块所在乡镇、村集体及村民个体土地租赁并签订租赁合同、地表附着物、赔偿相关手续,取得相关批复性文件。

3)设备材料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汇流箱、电缆、箱变、集电线路、升压站设备、配套消防、监控、照明、给排水等本项目所需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储存、到货验收。

4)建安工程

完成本项目所需建筑施工、进站道路、场内道路、安装施工等工程事项(不含进场道路、光伏场区围栏);

完成本项目的进场协调、清表和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并承担所有手续办理产生的一切费用;

完成本项目的分项调试试验、联调联试、并网试运行”及投产运行等工作。

完成本项目环保、消防、水土保持、节能、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各专项工程等实施、消缺、试验、调试等。环评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要求完成相应的工程配套工作。

5)购置相关保险。

6)全容量并网后满足质保相关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见发包人要求。

2.5质量目标满足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2.6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以监理人签发书面通知为准,最终并网发电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0月27日。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备注:本项目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须满足);

(3)业绩要求20187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单体规模不低于100MW新能源发电(太阳能为主、风能)项目总承包业绩,并附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满足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负责的在建工程并提供近半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设计负责人近年内(20187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2100MW新能源发电(太阳能为主、风能)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业主证明扫描件)提供近半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6)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年(2020、2021、2022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7)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A投标人必须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B投标人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制作并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本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8259:00至2023年83017:00 按照下列流程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

4.1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入“省本级”,在工程模块下找到本项目”(具体事项可咨询0311-66635531/5532,如已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不必重复注册)自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 使用CA数字证书登 录 E 招 冀 成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以 下 简 称 “ E 招 冀 成 ” ,http://www.hebeibidding.com),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4.3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

4.4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915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5.2 交易平台: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E 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河北晟德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http://www.hbshengde.cn/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德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围场县天原药业南侧

联系人:刘大为

电话:0314-77850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王宁、李向东

电话/传真:0311-83086922、18632196838

电子邮件:hbctxt68@163.com